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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合同法中的对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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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英美法与大陆法在合同规定方面的最大差别莫过于对价制度的有无。英美法视对价为有效合同的要件之一,大陆法对此则不加要求。英美法中的对价制度不仅独特,而且很复杂。因此,分析它的内容与实质,追寻它的历史根源,评价它的作用和影响,找出英美两国之间以及各自内部运用该种制度的差别,对于我们了解英美合同法是有益的。本文拟就这些内容作初步的探讨。一、对价的定义和原则 (一)定义。对价又译为约因、报酬。究竟什么是对价,说法不一。
作者 王捷
出处 《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 1986年第1期53-59,共7页 Foreign Affairs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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