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收到《文物》1985年第5期,对其中《山东沂水县荆山西汉墓》报告(马玺伦氏执笔)提及的一枚印章,有几点疑问,愿提请研究。 (1)报告介绍印章为"阳篆刻",从图二一影印印文看,应为"阴篆刻"之误。 (2)印文"徐术之印"似读作"徐之术印"为妥。印文的顺序,一般为<sub>42</sub><sup>31</sup>,也有回文作<sub>34</sub><sup>21</sup>但未见<sub>43</sub><sup>21</sup>这样读法的。(3)报告介绍印边长4厘米,从图二一所注原大尺寸,
出处
《文物》
1985年第11期36-36,共1页
Cultural Rel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