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字是《诗经》中常用之字,它的意义大都十分明确,唯有一小部分,自毛《传》以来,各家理解不一,分歧较大。王引之、俞樾依据毛《传》,参以己意,认为这类“不”字为语词。王引之说:“《玉篇》曰:‘不,词也’。经传所用或作丕,或作否,其实一也。有发声者,有承上文者。”俞樾在王氏的基础上更明确地指出:“不者,弗也。自古及今,斯言未变,初无疑义。乃古人有用‘不’字作语词者,不善读之,则以正言为反言,而于作者之旨大谬矣。斯例也,诗人之词尤多也。”由于王、俞二人在训诂学上的显赫地位,他们的结论几乎成为金科玉律。但是,我们翻阅毛《传》及各家训释,觉得王、俞二人的解释未必允当,“不”为语词一条很值得怀疑。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4期78-82,98,共6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