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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洛伦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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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他正在吃一只自己头一天打来的野兔。他小心翼翼地把细骨从肉里剥出来,又把一块块面包泡进暗黑色咸肉汁里。他和哥哥尼尔森·图迈小时候就用埋伏逮过兔子、黄鼠狼之类小动物——那是一种消遣,他们可没把它当回事,那不过是猎场守护员法利常干的事。
出处 《当代外国文学》 1985年第2期181-188,198,共9页 Contemporary Foreign Liter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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