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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指导下的劳动改造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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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改造罪犯,从无到有,经过三十五年的成长和发展,现已成为一门在刑罚执行中化消积因素为积极因素,减少和消除犯罪的新科学。它在中华大地土生土长,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下社会主义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劳动改造,是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一个创造性的法制思想。如果说,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表现的话,那么,在新中国之前,中华大地上。
作者 刘智
出处 《法学研究》 1985年第1期54-57,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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