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实行夫妻婚后财产共同所有制,并辅之以夫妻财产约定所有制。这是符合我国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实际的。它有利于增进夫妻之间生活上乃至感情上的联系,有利于充分发挥夫妻财产的实际效用和家庭组织生活(生产)的经济职能。但是,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是相当原则的。对有关夫妻财产关系的一些具体问题,特别是对一些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还有必要结合我国社会和家庭的具体实际,从理论上加以研讨,以便尽可能地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取得较为一致的意见,以完善和健全我国夫妻财产关系方面的法制。
出处
《法学研究》
1985年第2期67-72,共6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