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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谈“三分损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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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人把用“三分损益法”所求取的音律,说成是从管上求得。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我国的“三分损益法”,无论在科学的实践中,或是最早出现文字记载的《管子·地员篇》中(此书大约成书于公元前七世纪),都有力地表明“三分损益法”是从弦上求得的。因为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现和使用蚕丝的国家,而琴、瑟等弦乐器,早在周代已广泛使用。古代的演奏家们,在管弦乐的合奏中,以及琴、瑟等乐器的独奏中,逐渐地摸索和体会到五音和七声的发音规律,从而逐步地归纳成理论。《管子·地员篇》中写道:“凡将起五音,凡首先主一而三之四开以合九九,以是生黄钟小素之首,以成官。三分而益之以一,为百有八,为徵。
作者 韦俊云
出处 《音乐研究》 1985年第3期69-71,共3页 Mus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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