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戈登(CharLes GeorgeGordon,1833—1885)是英国对外侵略,争夺霸权奴役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人民的急先锋,是屠杀东方人民的刽子手。自从英国军官学校毕业后,便开始了他罪恶的生涯,为使英国在近东利益不受损失,他积极地参与了克里米亚战争;1860年来华,参与进攻北京和焚毁圆明园的罪恶勾当;但不久,清朝统治者又与戈登握手言好,“借师助剿”,共同镇压太平天国,犯下滔天大罪;后又在印度、苏丹等地奴役土著居民;1880年再次来华,进行所谓“调停”伊犁事件,使中国大片领土割给俄国。但是,罪有报应,恶贯满盈的戈登终于在1885年1月26日清晨被苏丹马赫迪起义军用长矛刺杀、结束了他肮脏卑鄙的一生。反过来,戈登对英国帝国主义来说却是一位功臣,无怪于他的墓碑上还刻着“不列颠帝国的拯救者”的歌功颂德的字样呢?被资产阶级学者称为戈登一生最富传奇性的事迹是“中国戈登”在苏南,他疯狂地屠杀和镇压太平军。
出处
《史学月刊》
1985年第2期112-113,共2页
Journal of Historic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