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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编写地、市、县建国以来三十年大事记有关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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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事记”在我国起源于古代记事的史官。《汉书·艺文志》中曾有“左史记言,右史记事”的记载。记事史官把统治者活动中的一些大事、要事记录下来,按年、月、日顺序排列,就形成了编年体的大事记。孔子删定的《春秋》,虽属编年体史书,但从体例和记述的形式看,也基本上是属于以年、月记事的大事记类型的史书。这并不是说,凡是编年体的史书都是“大事记”。如宋代司马光编的《资治通鉴》,虽属于编年体,但他对事件有评有论,它是属于通史,不属大事记。但司马光编写《通鉴》的同时,还编写了《资治通鉴目录》,目录以年表形式记述历朝大事,可算是寻检《通鉴》的工具式大事记。至于后来的志书中的大事记也多是此种类型。 解放以后,各地编写了很多类型的大事记。按性质分,有全国和地区大事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邯郸市建国以来三十年人事记》;有机关工作大事记,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大事记》;有专题大事记,如《河北省革命历史大事记》。
作者 任存志
出处 《档案学通讯》 1985年第2期36-42,共7页 Archives Science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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