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旧中国的商业职工,名目繁多,一般有店员、营业员、邦伙、伙计、司务以及学徒、练习生等名称。虽然,在不同的行业里,他们的名称和分工不尽相同,但是,都在资本家的雇佣下,从事商业劳动,基本上属于半无产阶级或无产阶级。商业职工的售货劳动,虽然不直接创造价值,但是只有通过他们把商品销售出去,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才能实现。因此,
出处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4期36-40,共5页
JOURNAL OF 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