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近几年来我国经济体制和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发展,我感到有必要从宏观的角度,在如何加强社会主义税收杠杆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这一新的领域中,开展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我国的国民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国家对于实行指令性计划的那部分关系国计民生的少数主要商品,通过行政命令下达使用价值和价值指标,固然可以预期实现社会生产与社会需要之间的协调,但是,在商品经济下,同时注意运用包括社会主义税收杠杆在内的各种经济杠杆进行调节,以促使各部门、各企业能够从生产经营的这部分商品中。
出处
《财贸经济》
1985年第11期32-38,31,共8页
Finance & Trade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