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我们抽选了九江县1984年9月至1985年2月结婚的城镇10对,农村10对共20对青年夫妻为调查对象,对不同职业文教人员1人、工人10人、农民17人,商业服务人员7人、干部5人的结婚费用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1.农村婚龄早于城镇,文化程度低于城镇农村男青年婚龄,大多数在23—24岁,占调查人数的80%,女青年婚龄,在20—22岁,占60%。城镇男青年婚龄,在25—27岁,占50%,女青年婚龄,在23—24岁,占60%。相比之下,城镇男青年比农村勇青年大2岁,女青年同样大2岁。
出处
《统计与决策》
1985年第6期30-,26,共2页
Statistics & Dec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