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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种商品禁止倒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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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就地转手例卖活动的通知》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国家物资局确定下列商品为当前禁止就地转手倒卖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石油(包括原油和商品油)、汽车、钢材、拖拉机、摩托车、铜及铜材、铝及铝材、铅、锌、锡、生铁、木材、水泥、纯碱、化肥、羊毛、高效低残留农药。
出处 《价格月刊》 1985年第8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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