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三月十三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关于加强物价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全文如下:当前,全国政治经济形势很好,是进行价格改革的有利时机。但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一些部门、企业和个人,不顾国家和群众利益,乘改革之机,乱涨价或变相涨价,倒卖紧缺物资和消费品,牟取暴利,扰乱市场。这是经营思想不正,党风不正的表现,是违法乱纪的行为。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造成工商企业成本上升,基本建设造价提高,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干扰和破坏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国务院认为,在搞活经济的同时,必须大力加强物价管理和监督检查,坚决刹住这股不正之风。为此,特作如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