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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废旧有色金属价格偏低,需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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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废旧有色金属经过回炉提纯,可作为工业原料继续投入生产过程。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运用价值规律,合理制定其价格,对扩大回收,充分发挥废旧有色金属使用价值有着重要作用。江西省主要废旧有色金属收购,供应价格是由省物价局统一审批,省供销社管理;地区差价由当地物价局审批,供销社管理,这种高度集中的价格管理,使废旧有色金属购、销价格脱节。同时,全省废旧有色金属的收购,供应价格基本上是沿袭七十年代的价格水平,随着情况的变化,价格显得偏低。据了解,与江西相邻的湖南、浙江、安徽和上海等省市。
作者 邓国环
出处 《价格月刊》 1985年第6期28-2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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