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社会主义的实践,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这是一个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的观点。目前对这一观点有不同的理解,需要作进一步的探讨。首先需要搞清楚什么是全民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使用过全民所有这一概念,他们使用的概念是“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国家财产”、“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等等。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使用了全民所有这一概念,他认为全民所有同国家所有是一回事。
出处
《学术月刊》
1985年第7期6-8,共3页
Academic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