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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杨事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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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九五五年一月间上海市公安局长杨帆,突遭拘留,隔离审查。四月三日副市长潘汉年被逮捕,杨帆随即于四月十二日也遭逮捕,这即是有名的“潘杨事件”的爆发。两人均经过八年以上的“预审”时期,以“内奸”罪名被判处徒刑。杨帆于一九八○年四月经公安部复查,才撤销原判(十六年),但留了一个“工作中有错误”的尾巴。一九八三年八月,才正式彻底平反昭雪。潘汉年原判十五年,“文革”时虽并未发现新问题仍由江青、康生操纵的中央专案办公室改判无期徒刑,也未办理正式的改判手续。在他逝世之后五年,即一九八二年八月才彻底由中共中央为他平反昭雪。此案株连全国,其中不少是党的老一辈革命家或社会知名人士,实为开国以来最大的冤案。一九五八年七月十八日的《解放日报》
作者 陈修良
机构地区 上海社会科学院
出处 《浙江学刊》 1985年第6期82-87,共6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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