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应该统一理解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在法学界关于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讨论中,本文阐述了这样一种观点:法的社会性是一定阶级社会关系的体现,法的阶级性是法的本质属性。法的阶级性决定法的社会性,法的社会性反映法的阶级性,二者是一种有机的统一。
作者 李林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1985年第1期42-46,共5页 Journal of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98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