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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剩余价值”的提法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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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条件下存不存在剩余价值范畴? 学术界的提法有:净余价值,为社会创造的价值,剩余产品的价值,等等。 我认为,“社会主义剩余价值”这一提法比较可行。因为“社会主义”这个修饰语,改变了剩余价值的本质,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这一本质内容为社会主义国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一本质内容所代替。“资本主义剩余价值”反映的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对抗性阶级关系,“社会主义剩余价值”
作者 鲁卫平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1985年第2期42-42,共1页 Journal of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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