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银行的设立只是金融体系改革过程的一个阶段,而并非改革的终结。我们应当按照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原则,来通盘考虑、确定改革的方向,并科学地设计具有我国特色的金融体系模式。具体设想是:逐步淡化各专业银行的管理职能作用,把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的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的重心放到各中心城市,为金融中心的形成创造外部条件;把专业银行分支机构变成各种地方银行,并使其彻底企业化,允许业务交叉和竞争,享有一定范围的利率浮动权,信贷规模和投向在服从中央银行宏观决策目标的前提下自主决定;
出处
《金融研究》
1985年第1期54-54,共1页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