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三月初,海康县水产公司、粮油饲料工业公司、粮油中转站,分别与海南澄迈济发贸易总公司,签定了一万五千吨,金额达六百二十一万元的玉米购销合同,并向海康县工商银行要求提供结算资金。银行发现三家公司部是与一家公司交易,数量、金额这么大,有所怀疑。于三月十一日,派人前往海南调查了解买方,终于查明:海南澄迈济发贸易总公司,没有门市,没有仓库,没有资金保证,只有一枚公章,在当地一家银行开了一个帐户,存款只有一千多元,是一个“皮包”公司。
出处
《南方金融》
1985年第6期42-42,共1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