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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负责制是现代化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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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营企业的领导体制由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为厂长负责制是当前我国企业领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关于党政分工原则在企业贯彻执行的具体体现。它既是对建国后企业领导体制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总结,又是对现代企业要求强有力的、高效率的领导的科学反映。这一领导体制的改革对提高企业素质,增强企业活力、加快四化建设进程必将起着积极作用。
作者 周惠珍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2期6-11,共6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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