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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速资金周转,开办押汇业务”一文的几点商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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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广东金融》第3期发表“加速资金周转,开办押汇业务”一文,读后有点意见提出来商榷。押汇业务或称“埠际押汇”,是以前国内异地大中城市问商业银行(钱庄)的一种通常业务,开办此项业务,两地银行间事前订有协议。办理押汇,在销售一方(文中称“出口者”)的当地银行,主要是代销售方掌握物权(以货运单据、发票、保险单等组成),凭开出的商业汇票,连同单证,委托购货一方(文中称“进口者”)
作者 周志伟
出处 《南方金融》 1985年第7期40-40,共1页 South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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