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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漕运》订正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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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末,光绪二十七年后漕运的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以单一的海运为主,兼或有少量的陆运(火车),而以往的河运悉行废弃。每届江浙等地(光绪二十七年后有漕省分仅余江浙两省,其他六省多征折色)漕粮征齐后,一律解赴上海海运总局验收,由清政府监督控制下的招商局轮船及招雇沿海商船共同装运,“招商局轮船协运四成。
作者 丁进军
出处 《江汉论坛》 1985年第11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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