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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计划要有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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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第四条指出:“必须实事求是地认识到,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我们的国民经济计划就总体来说只能是粗线条的和有弹性的,只能是通过计划的综合平衡和经济手段的调节,做到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保证重大比例关系比较适当,国民经济大体按比例地协调发展。”这段话很重要,是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科学解释。其基本精神,我认为就是:计划要有弹性。这正是计划体制改革中必须进一步探讨和求解的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我国原有的计划体制,其主要弊端是统得过多过死。过多。
作者 沈立人
出处 《江汉论坛》 1985年第6期17-2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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