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国记者写中国一般总要带点偏见。这也难怪,本来嘛,社会制度不同、生活习惯不同、价值观念不同,于是一些正常发生的事物,在他们笔下往往会现出点异样痕迹。但是,从新闻记者的新闻嗅觉考虑,若是不能从正常发生的事物中,感觉出、嗅出、预见到或估计到某一事物的可能发展趋势,那么,这条新闻也就没有太大价值了。当然,这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只要不属居心叵测、恶意造谣,出于意识形态方面的不同观感而表现于笔墨之中的些许偏见,还是为新闻道德所允许的。本文便是在这一前提下,客观地分析一下路透社驻京记者杰里米·克里夫特所撰两篇稿件中表现的偏见。
出处
《国际新闻界》
1985年第2期54-58,共5页
Chinese Journal of Journalism & Commun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