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杨一凡同志所著《明初重典考》一书,最近已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此书不囿成说,坚持论从史出,通过对大量史料的精心考证,澄清了长期以来在研究明初朱元璋的重典之治问题上的许多不实之论,是一部力求恢复历史真相,在历史研究领域中特别是在中国法制史研究方面具有突破性的著作。朱元璋作为明王朝的开国皇帝,立国伊始,就高度重视封建王朝的法制建设。他亲自主持了《大明律》的制定工作,同时颁行了大量条例和法令。在“治乱世用重典”的思想指导下,他“制不宥之刑,权神变之法”,实行了自唐宋以来空前严峻的重典之治。然而,长期以来在对明初法制的探讨方面,学者们大多倾向于朱元璋偏于轻刑或虽用重典而不及于平民的观点。历史的真相究竟如何?作者首先就明律、《大诰》峻令、律诰外诸峻令等逐一进行研究。通过对洪武年间的三个基本法典即吴元年律令、洪武七年律和洪武三十年律诰的制定,沿革和量刑情况的考察,认为前两个法典要比洪武三十年所颁《大明律》
出处
《学习与探索》
1985年第3期50-51,共2页
Study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