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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初“郡国并行”政体刍议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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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汉初刘邦“惩戒亡秦孤立之败”的教训,剖裂疆土,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分封诸侯王,实行郡县、封国并存的政治体制。对于这种特殊政体,历来褒贬不一,普遍的看法认为刘邦此举是对秦始皇实行“海内为郡县”的倒退,其后果引起了“吴楚七国之乱”,给汉初社会带来了不安和灾难。本人对此不敢苟同,试图通过本文就汉初这种政体对社会的影响谈些不成熟的看法。一、两种不同的分封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廿六年),秦王政灭六雄,统一中原后,建立了封建集权的中央政治体制。在中央确立了皇帝制度和三公九卿制后,在地方行政制度上推行什么制度,
作者 李孔怀
出处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2期47-50,共4页 Fudan Journal(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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