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产主义道德是人类道德发展史上的新阶段,是有史以来最革命、最科学、最进步的道德观。其产主义道德继承了伦理史上一切进步道德的优秀成果,同时,又有它自己的阶级的和时代的特点。共产主义道德旣是工人阶级利益和愿望的理论反映,也是社会发展利益和要求的体现,它是工人阶级的道德,同时又包含有越来越多的全人类因素。旣然如此,它理应为全民所承认所遵循。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却难以接受,甚至认为是“极左”。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这里除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偏见姑且不论之外(因为前几年已有不少文章反驳了所谓共产主义道德“极左”论,笔者完全赞同这些意见,因此,这里不再讨论),从我们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工作者来说,对共产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阐述、解释和宣传,有没有不全面的地方?有没有某种片面性呢?勿庸讳言,是有的。例如,关于共产主义道德的原则或基本原则问题,我们国内绝大多数学者,绝大多数的教科书,都主张只有一个基本原则,这就是集体主义。而对集体主义的解释,则是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等。并且由此加以引伸,集体主义要求人们“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这样就使人感到共产主义道德高不可攀,甚至使一些人望而生畏。由此看来,科学地阐明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及其层次性,是完全必要的,它关系到共产主义道德能否变成人们内心的信念,变成实际上而不是口头上的行为规范的大问题。
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4期52-59,共8页
Journal of Peki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