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共同富裕、同步富裕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究竟是什么关系?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作了明确的回答。《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社会要保证社会成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但是,共同富裕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如果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不但做不到,而且势必导致共同贫穷。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才能对大多数人产生强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
出处
《学习与探索》
1985年第1期52-55,共4页
Study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