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围绕这个中心环节的一项重要改革内容,就是要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区别开来,改革全民所有制企业只能国家经营的传统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多种经营方式。那么,国营企业为什么要改革经营方式?怎样正确选择经营方式?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探讨的,本文就这几个方面,结合对《决定》的理解谈一些初步的体会。
出处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2期20-26,共7页
Journal of Nanchang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