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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格律诗评论中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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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五四”以前,“中国文学的正宗不是小说,不是戏剧,虽然也有散文,但主要的是诗”。的确,从先秦到清代,在《诗经》和《楚辞》的影响下,从官场到民间,历代都有杰出的诗人与光辉的诗篇风行于当时,流传于后世,至今犹为中外人民所喜爱,因之称中国为“诗国”。在六十多年前,刘师培说:“俪文律诗,为诸夏所独有,今与外域文学竞长,惟资斯体”。最近,复旦大学教授丰华瞻在美国讲学,大谈《中西诗歌的比较研究》,其说与刘论近似,以为中国诗歌,“严于格律声韵,非西诗可比”。可见“俪文律诗”,“严于格律声韵”,乃中国古典诗歌之艺术特色,既异于西洋诗歌,也不同于“五四”以后之白话诗。现在,我们处在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对于这一曾放异彩之艺术形式如何继承与发展,有各种不同的说法,兹略述一孔之见,以就教于大方。
作者 马騄程
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1期24-29,共6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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