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北师院学报》1983年第2期《【锦瑟】新论》论证了“《锦瑟》是一首自伤身世的音乐诗。”宋人有《锦瑟》写了瑟的清、怨、适、和四调之说;梁枢同志在宋人的基础上,仔细地研究了李商隐和音乐的关系,这些资料,有助于李商隐研究的深化;但他认为《锦瑟》就是记载李商隐“能以琴瑟演奏其身世之感”,是一首“音乐诗”,这一结论,却未免根据不足。《锦瑟》是李商隐的名作,千余年来,它吸引了无数人的注意。“一篇锦瑟解人难”、“独恨无人作郑笺”之叹,反而吸引更多的人去探索它的本旨。近三十五年来,除了原来的悼亡说、自伤说外,较新的有“倾向李党说”、“遗嘱说”,但这二种立论缺乏根据,本文不再论及。这里,先谈梁枢同志的新论,然后申述我的论点。
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1期30-36,共7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