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清王朝对爱情题材作品的禁毁政策,是它的封建文化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于当时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伦理道德的,说到底,为的是维护封建专制制度.禁毁爱情作品的政策,并非随心所欲的产物,它既符合清王朝的特定条件,又没有超出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质的规定性,因此这一政策既不能产生于明代以前的封建社会(尽管明代那样的社会由于封建本性使然,对爱情作品也时有某些限制,但它的封建性毕竟没有烂熟到全面地、疯狂地采用禁毁政策的地步),更不能出现于跟清朝同期的欧洲英法等国,也不能制订于五四运动兴起时的中国,而只能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的历史产物.在清代历史上,虽然前后情况不尽相同,但清王朝出自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需要,使禁毁爱情作品的政策在其封建实质上。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1985年第4期109-112,共4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