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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县法律顾问处实行“自收自支”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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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省河间县法律顾问处的部分律师和律师工作者勇于探索,锐意改革,经政府批准,停薪留职,从八四年下半年起实行“自收自支”,靠事业收入养活自己,改变了吃“大锅饭”的弊端,为律师工作开辟了新局面。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经费实行自收自支。停薪留职的律师和律师工作者的工资、办公费、医药费、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作者 李立明
出处 《法学》 1985年第4期33-34,共2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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