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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同志法制思想的真知灼见——纪念董必武同志逝世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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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我国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董必武同志光辉战斗的一生中,法律工作始终占居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他早年留学日本,攻习法律;其后,在湖北省和江西中央苏区领导革命工作时,先后制定过有关审判工作的法规,担任过工农检察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庭的领导职务。
作者 蔡燕荞
出处 《法学》 1985年第4期40-43,共4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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