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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制作、传播淫秽录像罪犯需补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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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录像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城乡泛滥成灾,严重地腐蚀着人们的思想,败坏社会风气,毒害青少年的心灵,已成为诱发犯罪、危害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例如,河南省洛阳市十八岁的待业青年马才等四人,去年十月二十七日看完《少女之心》等淫秽录像片后,第二天便商量“要弄个女的玩玩”。
作者 罗书平
出处 《法学》 1985年第11期32-32,共1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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