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理论界一般认为,巴黎公社薪金制(下称薪金制)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然而,社会主义实践证明,这一观点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社会主义实践相去甚远。我们认为,必须从民主原则和分配原则两个方面看待“薪金制”:作为民主原则,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之后的整个社会主义时期都有重要意义;作为分配原则,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一定时期的历史条件紧密相联,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即为按劳分配原则所取代。
出处
《社会主义研究》
1985年第6期63-66,共4页
Socialism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