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法院应该受理农业承包的纠纷案件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我国经济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个体经营户、农村社员同法人之间签订经济合同,应参照本法执行。”此条是否包括农业生产责任制合同,没有指明。人们对此认识上有差别,执行也不一致。有的同志认为,农业生产责任制合同不是经济合同,主张法院不管或基本不管;有的同志主张管。
作者 刘同朝
出处 《法学》 1985年第2期29-30,共2页 Law Scie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