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在对外经济关系中实行开放政策,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吸引和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为此目的,1979年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营法》)。它是当时颁布的七个大法中的一个,而且规定公布后即生效。1980年后,配合《合营法》的施行又先后公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出处
《政法论坛》
1985年第1期4-11,共8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