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解决治理犯罪这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是全国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社会治安实行全面综合治理的方针。这是一条正确的方针,是社会治安实践经验的一个新发展。社会治安问题的核心是犯罪问题。搞好综合治理犯罪,可以有力地保障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是使国家长治久安的伟大社会工程。我们应从系统工程的观点出发,把综合治理犯罪问题作为一个法治系统工程,进行全面的、深刻的、系统的研究。
出处
《政法论坛》
1985年第6期50-57,共8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