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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改革中法制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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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法制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充分地显示出来。只有法制建设协调发展,才能发挥社会主义法制促进四化建设的应有作用。 一、法制协调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 所谓法制协调,包括两方面的涵义:一是宏观协调,即外部的协调,主要是指法制与经济基础及其他上层建筑之间的协调关系;二是微观协调。
作者 李凌燕
机构地区 杭州大学法律系
出处 《社会科学》 1985年第4期30-32,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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