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挥城市中心作用,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中,继扩大企业自主权后提出的一个新课题。1982年,中央首先决定在常州、沙市进行这方面的试点;1983年,中央又决定重庆作为全面开展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试点;1984年,九省通衢武汉、东北重镇沈阳和港口城市大连也相继按照重庆的模式加入了改革试点行列;与此同时,全国大部分省和自治区都选择了一个至几个城市进行试点。这样,到目前为止,在全国200多个城市中,已有52个大中城市开展了这方面的试点。发挥城市中心作用,已成为我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内容。因此,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又进一步强调指出:“要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逐步形成以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为依托的,不同规模的,开放式、网络型的经济区。”
出处
《经济管理》
1985年第2期3-7,共5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