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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不要争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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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部门简政放权,要保留否决权,不要审批权。光保留否决权、检查权、批评权。这样事情可以大大减少。其他还可搞些立法,搞些协调。有审批权就会造成文山文海,而对事情无补益。迷信审批权,有很大弊端。有些项目不是也经过审批了吗?
出处 《经济管理》 1985年第3期2-2,共1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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