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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官办”社队企业的改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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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些社队企业(即现在的乡村企业,为照顾群众习惯,本文沿用过去的名称)社员群众冠以“官办”二字,即把自已的企业喻为与己无关的“官办”企业。 民办企业为什么成了“官办”企业?怎样认识这个问题?怎样解决这个矛盾?这已成了维护社队企业的集体所有制性质、调整社队企业生产关系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作者 杨烈文
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1985年第6期40-42,共3页 Chinese Rur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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