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吴县1984年各业总收入扣除物质消耗和各种提留后按人平均实际收入超千元的村有14个。共有4,854户,18,009人。1984年各业总收入3,800.23万元(工业按销售收入计算),人均2,110.18元,纯收入2,251.4万元。农民实际人均收入1,151.51元,比1983年546.85元增长216%。 这14个村能在三中全会以后短短的六年中即从“温饱型”步入了“亚小康型”,根本原因是,他们在党的富民政策指引下,及时调整产业结构。
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1985年第8期45-48,共4页
Chinese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