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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进口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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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严加限制中美两国正式恢复贸易关系只有短短12年的历史,然而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进口的限制已有5年多了,而且层层加码,步步加严。从1980年1月1日生效的中美《棉、毛、人造纤维纺织品及其制品贸易协议》,有效期为3年。按照该协议的规定,中国对美国所有棉、毛、人造纤维及其混纺纤维制成的纺织品、服装和其它纺织品,只要其中一种或全部纤维构成该产品的主要价值,或按重量计算占该产品50%以上者,均受该协议的限制。另外按照协议的规定,如果美国认为我受限制的进口商品“威胁”和“破坏”了当地市场,就可要求与我进行协商,实行新的限制。美国对我国纺织品进口的这些限制还不仅如此,在协议未到期之前就接连催我签订新的限制协议。
作者 杨书奥
出处 《国际贸易》 1985年第4期38-39,共2页 Inter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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