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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级差地租理论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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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六篇中关于“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的分析时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农业资本家不同于其他生产部门的资本家。原因是,农业资本家首先不过是他们的资本和这种资本所推动的雇佣劳动,是投在不同的要素上。即投在丰度和位置不同的土地上。而土地本身没有价值,只是投资的要素。
作者 彭文佑
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1985年第5期14-16,共3页 Chinese Rur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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