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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效婚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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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强法律调整,促进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是我国新的历史时期中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新婚姻法施行以来的实际情况表明,我国婚姻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完全正确的,许多具体规定是行之有效的。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展和新婚姻法的贯彻执行。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在经历了十年浩劫的重大曲折后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但也毋庸讳言,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建设。
作者 杨大文
出处 《中国法学》 1985年第1期92-97,共6页 China Leg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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