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屡见报载一些生产和经营单位的商品质次价高,有的甚至用掺假的办法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显然,这是违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根本原则的。有人说;物美价廉是一切商品生产的共同要求,又何况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呢?这话有一定道理,但又不完全对。因为,它虽说出了商品生产的共性,但却没能揭示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固有特征。表面看来,物美价廉的确是一切商品生产应有之义。但仔细分析,里面还存在性质上的根本差别。比如,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
出处
《商业经济与管理》
1985年第3期4-4,共1页
Journal of Business Economics